今年“618”购物节刚刚过去,不少商家表示,他们已经经历一波退货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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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在电商平台经营小店的商家告诉记者,他所经营的小店每月都会碰到好几单买家的退货,这几天因为申请退货的比平时更多了。在申请退货的买家中,有一部分是因为对网购的商品不满意,其中还有一些买家会将拆封过的商品、甚至是使用过的商品仍然选择退货退款。这位商家还告诉记者,他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后,一般会及时与买家进行沟通,但很多买家会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搪塞,最终商家只能走平台仲裁。
事实上,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,近日,一位网店店主也在网上发视频吐槽称:收到一批退货的衣服,退回来时衣服都已经穿过了,打开包裹时还传出一阵汗味,有的衣服上还疑似有口红印。
此外,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,在某网购平台购买化妆品、食品等不符合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规定的商品,在申请退货退款时,平台也依旧会通过了申请,有些商品还没寄回,系统就秒退款给了买家。对于这样的情况,很多商家表示很无奈。因为即使他们走平台仲裁,但如果提供的视频不清晰的话,平台也会判商家输,但向法院起诉对商家来说耗不起这个时间,最终只能认栽。
如今网购确实给人们生活带来了便利,但消费者在网购中,有时仅凭图片和文字,确实无法判断商品的质量符合自己的预期,所以法律赋予了消费者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的权利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消费者通过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的的方式购买的产品,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,这一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但权利的行使也是有边界的,“无理由”并不等于“无限制”、“无底线”。2017年起施行的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同时也规定,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,如果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影响二次销售,商家可以拒绝退货。商品完好主要是指,能够保持原有品质、功能,商品本身、配件、商标标识齐全,以服装、鞋帽等商品为例,商标标识被摘、标识被剪、受污、受损都属于不完好。如果退货服装满是汗味,上面都是污渍,明显影响二次销售,理应不再适用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规则。
类似纠纷其实在法律层面也曾有过判例。去年6月,浙江杭州某婚庆公司网购60只花瓶做装饰,用完后利用七天退货期内申请“无理由退货”,商家收到退货后发现多只花瓶均留有水渍,于是拒绝退款。随后,买家将商家告上法庭,最终法院认定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条件驳回诉讼请求。
对于买家的这些滥用规则的行为,不少网友认为这是非常自私和不道德行为,这不仅损害了商家利益,也影响了诚信的市场环境。
那么如何防止这样的问题再次发生?到底由谁来给“无理由退货”划出底线?对此,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所执行所长崔丽丽就表示,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是给予消费者合法的后悔权,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,进而倒逼商家重视商品质量和服务,这本是双赢的举措。但恰恰就是因为一小部分人任性滥用规则,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所谓的“聪明和“精致的利己”,最终伤人伤己。
针对这样的情况,崔丽丽认为,平台也应该出台相应的规则来堵住漏洞,对于一些比较私人化的物品是否可以将退货时间缩短,此外,平台对无理由退货的产品应加强审核,可以要求消费者实拍细节图片,比如说鞋子要进行退换,可以有针对性的对鞋底进行细节部门进行拍摄,鉴定是否使用过,在审核结束后再确定是否退款。平台作为服务提供方,在保护买家权益和同时也要维护商家的合法权益。
从市场行为来说,买与卖是市场行为的两端,一端诚不欺客,一端不滥用规则,买卖双方诚实守信才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。
(看看新闻Knews编辑:彭晓燕 阮丽 陈昱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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